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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辦法

國立中正大學

「鏡頭下的中正-新生篇」攝影比賽簡章

113.08.19

一、宗旨:為鼓勵本校新生進行校區訪問,探索本校特色與謐境,透過鏡頭代言校園之真善美。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四、參賽資格:凡本校於113學年秋季入學之學生均可參加。

五、主題類別:以「鏡頭下的中正」為主題,於本校拍攝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活動紀實、校區周邊指標性景點之人、事、物皆可,作品須能辨識拍攝地點

六、收件辦法:

1. 收件期間:自113年9月9日(一)起至113年10月1日(二)止。

2.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https://extra.ccu.edu.tw/p/423-1035-307.php?Lang=zh-tw),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經報名小組審核作品及資料後,以 E-mail 回覆參賽者是否報名成功。

七、作品規格:

  1. 作品需以數位檔案隨報名表線上繳交,畫素品質須能於8X12吋相片紙印出300DPI之相片,即解析度800萬(3360 X 2460)畫素以上;檔案大小須在 5MB 以上,20MB以下,JPG或JPEG格式;彩色黑白照片不拘。
  2. 參賽作品應為一次性拍攝,可適度調整基本參數,如亮度、對比度、色調、銳利度、色彩飽和度、裁切、拉直,但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 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獎盃(狀)及獎金。
  3. 作品不得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以及其他與參賽者相關之符號或文字。
  4. 拍攝日期須在113年9月9日(一)至113年10月1日(二)期間。

八、評選方式

  1.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由網路票選10名。
    2. 第二階段邀請專業評審委員2名,組成評審小組審議。
  2. 評選期間:

第一階段(網路票選)11310月3日(四)至1010日(四)。

第二階段:113年10月15日(二)至10月18日(五)

獲獎名單將於113年1022日(二)於本組網站公告。

 

九、獎項

  1. 獲獎者獎金額度如下:
    1. 第一名:每名授予 3,000元及獎狀乙張,共1名。
    2. 第二名:每名授予 2,000元及獎狀乙張,共1名。
    3. 第三名:每名授予 1,000元及獎狀乙張,共3名。
  2.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主辦單位得將其獎項從缺。
  3. 獲獎者需於頒獎日後30日內親簽領據始得領取獎金,且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   參賽須知:

  1. 為保障著作權,投稿之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並所有,並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違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並經確定,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照片人物之肖像權及同意使用之權利。
  2. 參賽者報名即同意授權得獎作品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公開展示及複製得獎作品之數位原稿檔案,其作品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與本校共同所有,本校在使用時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3. 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變更之權力,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並將變更之規定公告於本組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4.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亦得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者自參賽之時即代表同意遵守本比賽辦法相關規定,若有不符合比賽辦法者,視同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內容之權利。

十一、    聯絡資訊:

課外活動組:梁先生,分機:12406,信箱:admjll@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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