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鏡頭下的中正-畢業篇」攝影比賽簡章
114.2.5
一、宗旨:無論是操場上的揮汗拼搏、教室裡的專注神情,還是和好友在校園角落的嬉笑瞬間,每一幕都是青春最珍貴的印記!這場攝影比賽邀請全校即將畢業的同學一起拿起相機,用鏡頭捕捉屬於你的校園故事。歡迎發揮創意,定格那些充滿歡笑、夢想與感動的時刻,讓回憶不只留在心裡,更變成一幅幅動人的畫面!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四、參賽資格:凡本校於113級畢業之學生均可參加。
五、主題類別:參賽者需在校園內拍攝與畢業相關的照片,題材可涵蓋校園風景、畢業活動、同學情誼等。作品須體現「畢業」的主題,並以具象徵意義的畫面展現畢業生對中正大學的獨特回憶,作品須能辨識為校內拍攝地點。
六、收件辦法:
1. 收件期間:自114年3月3日(一)起至114年3月28日(五)止。
2.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https://extra.ccu.edu.tw/p/423-1035-393.php?Lang=zh-tw),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每人至多投稿2件,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七、作品規格:
1. 作品需以數位檔案隨報名表線上繳交,畫素品質須能於8X12吋相片紙印出300DPI之相片,即解析度800萬(3360 X 2460)畫素以上;檔案大小須在 5MB 以上,20MB以下,JPG或JPEG格式;彩色黑白照片不拘。
2. 參賽作品應為一次性拍攝,可適度調整基本參數,如亮度、對比度、色調、銳利度、色彩飽和度、裁切、拉直,但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 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獎盃(狀)及獎金。
3. 作品不得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以及其他與參賽者相關之符號或文字。
4. 拍攝日期須在114年2月17日(一)至114年3月28日(五)期間。
八、評選方式
1.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由網路票選10名。
(2) 第二階段邀請專業評審委員2名,組成評審小組審議。
2. 評選期間:
第一階段(網路票選)114年3月31日(一)至4月11日(五)。
第二階段:114年4月16日(三)至4月23日(三)
獲獎名單將於114年4月30日(三)於本組網站公告。
九、獎項
1. 獲獎者獎金額度如下:
(1) 第一名:每名授予 3,000元及獎狀乙張,共1名。
(2) 第二名:每名授予 2,000元及獎狀乙張,共1名
(3) 第三名:每名授予 1,000元及獎狀乙張,共3名。
2.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主辦單位得將其獎項從缺。
3. 獲獎者需於頒獎日後30日內親簽領據始得領取獎金,且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 參賽須知:
1. 為保障著作權,投稿之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並所有,並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違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並經確定,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照片人物之肖像權及同意使用之權利。
2. 參賽者報名即同意授權得獎作品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公開展示及複製得獎作品之數位原稿檔案,其作品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與本校共同所有,本校在使用時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3. 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變更之權力,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並將變更之規定公告於本組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4.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亦得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者自參賽之時即代表同意遵守本比賽辦法相關規定,若有不符合比賽辦法者,視同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內容之權利。
十一、 聯絡資訊:
課外活動組:梁先生,分機:12406,信箱:admjll@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