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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期程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演字第1110003564A號函辦理。

二、決賽報名開放時間自111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團體項目需另下載團體名單excel檔,填畢後上傳。

三、團體項目大專組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

四、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國立臺灣藝術館),視同棄權。

五、又,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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