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社團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請領說明
一、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為每個月申請一次,如社團有申請校外指導老師請於每個月3號前將鐘點費收據送至課活組工讀生櫃台(ex:9月份的收據要在10月3日前繳交,若遇假日則順延);但12月份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請於當月15日前繳交,逾時不候(配合會計年度關帳)。
二、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以每週二小時計算。
三、收據表格請至學務處課活組網頁表單下載區(5-3)。
四、依規定申請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社團,需於每學年末舉辦成果發表會,末舉辦成果發表會,下學年不予補助。(成果發表呈現方式不拘,辦理完畢後請繳交活動成果發表報告書電子檔給所屬課活組指導老師)
五、提醒每次社課照片及簽到表請各社團務必妥善保存,俾日後查核。
六、老師鐘點費計算標準:日間(08-18)695/H;夜間(19-22)740/H。
七、如有任何問題可洽課活組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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