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社團校外指導老師12月份鐘點費請於12/13繳交
一、12月份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請一律於12/13前繳交,逾時不候(配合年度關帳)。
二、 校外指導老師鐘點費以每週兩小時計算(填寫計算標準時。請以每週2小時填寫)。
三、 依規定:申請社師鐘點費社團,需於每學年末舉辦成果發表會,未舉辦成果發表會者,下學年不予補助(成果發表呈現方式不拘,辦理完畢後請繳交活動成果報告書電子檔給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
四、 提醒:每次社課照片及簽到表請各社團務必妥善保存,以備日後查核。
五、 老師鐘點費計算標準:日間部分講師695元/H;夜間部分講師740/H元(夜間授課時間為下午 6 時以後)。
六、請注意收據上的新台幣大寫金額及領款人欄位不可塗改,有塗改者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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