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延長受理校內單位及社團(含教職員及學生社團)活動申請日期
說 明:
一、 活動受理期間:
為因應校內單位及社團舉辦活動之場地器材需求,原受理活動時間為15-45天,現延長為15-180天。
二、 活動申請流程:
1.請用SSO登入活中場器系統線上申請https://club.ccu.edu.tw/
2.校內活動-申請活動中心場地器材
(1)校內單位、社團(教職員及學生)依表單內容填入基本資料及附上相關活動計畫書,選
擇活動所需的場地及器材。
(2)校內單位於假日在活動中心辦理活動,敬請先向課外活動組協調,俾便後續行政流程(含
工作人員的分配)的借用方式。
(3)非活動中心場地及器材
校內單位(含教職員社團)可直接向場館單位辦理申請登記。
學生社團先與場館單位確認可使用日期、場地無誤後,再上網申請活動。
3.校外活動-僅受理學生社團
(1)學生社團(含系所)學生依表單內容填入基本資料及附上相關活動計畫書,選擇活動所需
的場地及器材。
(2)依活動日期收校外活動家長同意書(本組表單下載3-1學生社團校外活動家長同意書)及保
險相關資料。
4.以上活動申請,課外活動組承辦人依據活動申請內容相關注意事宜提出意見並作初步審核,並覆核活動協調相關事宜。
5.以上活動核准,會依活動內容會簽或相關主管代決。
例如:校外活動會簽學生安全組、借用籃球場會簽體育中心。
三、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要點」使用場地須遵守以下規範:
1.依核准時間辦理活動,並預留清潔時間,活動超過核准時間應立即停止。
2.需保持場地清潔,並於使用後恢復原狀。
3.社團活動場地、器材如與學校公務活動衝突,以學校公務活動為優先。學校辦大型活動時,應於四十五天前通知辦理或行文通知,將使用場地及器材編列於企劃書中,以利事先登記場地及器材。
四、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場地設備管理使用暨收費辦法」,相關場地收費規定(收費標準),請參閱https://oga.ccu.edu.tw/p/404-1006-5965.php?Lang=zh-tw
一、 活動受理期間:
為因應校內單位及社團舉辦活動之場地器材需求,原受理活動時間為15-45天,現延長為15-180天。
二、 活動申請流程:
1.請用SSO登入活中場器系統線上申請https://club.ccu.edu.tw/
2.校內活動-申請活動中心場地器材
(1)校內單位、社團(教職員及學生)依表單內容填入基本資料及附上相關活動計畫書,選
擇活動所需的場地及器材。
(2)校內單位於假日在活動中心辦理活動,敬請先向課外活動組協調,俾便後續行政流程(含
工作人員的分配)的借用方式。
(3)非活動中心場地及器材
校內單位(含教職員社團)可直接向場館單位辦理申請登記。
學生社團先與場館單位確認可使用日期、場地無誤後,再上網申請活動。
3.校外活動-僅受理學生社團
(1)學生社團(含系所)學生依表單內容填入基本資料及附上相關活動計畫書,選擇活動所需
的場地及器材。
(2)依活動日期收校外活動家長同意書(本組表單下載3-1學生社團校外活動家長同意書)及保
險相關資料。
4.以上活動申請,課外活動組承辦人依據活動申請內容相關注意事宜提出意見並作初步審核,並覆核活動協調相關事宜。
5.以上活動核准,會依活動內容會簽或相關主管代決。
例如:校外活動會簽學生安全組、借用籃球場會簽體育中心。
三、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要點」使用場地須遵守以下規範:
1.依核准時間辦理活動,並預留清潔時間,活動超過核准時間應立即停止。
2.需保持場地清潔,並於使用後恢復原狀。
3.社團活動場地、器材如與學校公務活動衝突,以學校公務活動為優先。學校辦大型活動時,應於四十五天前通知辦理或行文通知,將使用場地及器材編列於企劃書中,以利事先登記場地及器材。
四、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場地設備管理使用暨收費辦法」,相關場地收費規定(收費標準),請參閱https://oga.ccu.edu.tw/p/404-1006-5965.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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