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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社團評鑑優、甲等社團補助經費核銷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依據113年度社團評鑑結果,社團運作補助經費依評鑑等第分為:優等新臺幣伍仟元整,甲等新臺幣叁仟元整。
二、 本次獲社團運作補助經費名單如下:
優等(5000元):管弦樂社
甲等(3000元):鳳梨田橋牌社、貳零壹玖電影社、書法研學社、火舞藝術社、表演藝術社、法輪大法社、雲想箏樂社、阿卡貝拉社
三、 請社團依以下兩種方式擇一辦理補助經費核銷:
(一) 預定於本年度(113年)核銷者,請於12月10日之前找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依說明四辦理核銷。
(二) 預定於下年度(114年)核銷者,應持114年度單據,於114年6月10日前找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依說明四辦理核銷。
四、 核銷應檢附資料:(1)經費核銷申請表、(2)合格單據正本(請勿黏貼)。
五、 有關經費運用及核銷等問題,可先找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詢問,核銷注意事項之說明可至課活組網頁之表單下載/經費申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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