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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

發文單位:海洋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4日
承辦人:江綺惠
電話:07338181

主旨:
檢送本會116年度補助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公告,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學生社團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摘述):
一、為鼓勵國內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本會於明(116)年編列旨案補助經費計新臺幣80萬元(倘116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減,補助金額將
配合調整)。
二、申請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1月1日或補捐助經費
用罄。
三、申請及審查方式:
(一)依本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第4、5點辦理實質審查。
(二)請於本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網址:
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申請帳號,經核准後登入系統進行各欄位填寫。
(三)如經審視需修正內容,將於系統退回。經修正無誤後,
再以紙本公文(相關附件須為加蓋學校關防及校長簽章之
正本),郵寄本會憑辦。
(四)活動辦畢後之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程序亦同。
(五)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爰請申請
單位申請時,併同填具「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法切結書」。
四、隨函檢附旨案公告及「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
海洋活動補助原則」各1份。


※如需附件請逕洽發文單位網站或聯絡人,或親洽本校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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