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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社團評鑑甲等社團補助經費核銷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依往例,補助甲等社團社團運作補助經費新臺幣叁仟元整。
二、 本次獲社團運作補助經費名單如下:
法輪大法社、公共事務研習社、書法研學社、箏樂社、打擊樂社、阿卡貝拉社、管弦樂社、美術社
三、 請社團依以下兩種方式擇一辦理補助經費核銷:
(一) 預定於本年度(114年)核銷者,請於12月10日之前找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依說明四辦理核銷。
(二) 預定於下年度(115年)核銷者,應持115年度單據,於115年6月10日前找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依說明四辦理核銷。
四、 核銷應檢附資料:
(一)經費核銷申請表(課活組網頁表單下載)
(二)合格單據正本(請勿黏貼)。
五、 有關經費運用及核銷等問題,可先找所屬課活組輔導老師詢問,核銷注意事項之說明可至課活組網頁之表單下載/經費申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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