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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分配公告

一、114學年度社團辦公室及音樂練習室(以下簡稱社辦)分配係依據現有空間、申請社團數及社團實際需求,並參酌年度社團評鑑成績規劃辦理。分配原則為甲等社團單獨使用1間社辦,乙、丙等社團以兩個社團共用1間社辦為原則,如有新成立社團申請社辦時,優先分配與丙等社團共用。各社辦分配位置如附件。

二、各社團後續配合事項及作業時程如下:

    1.簽訂借用契約書:社團負責人請於114年12月1日起至12月22日止主動聯繫並會同共用社辦之社團,攜帶社章至課外活動組簽署借用契約書、領用或更換社辦鑰匙,共用社辦之社團未偕同前來恕不受理。

    2.社辦整理及搬遷:

    (1)借用約滿未續借社團:114年12月15日前完成搬遷、復原場地並歸還鑰匙。

    (2)原社辦有共用社團:114年12月22日前完成整理,騰出空間,以利共用社團遷入。

    (3)共用社辦社團進駐:115年1月18日前完成搬遷進駐。

三、預訂於115年3月10日(二)實施社辦環境內務檢查,檢查結果列入當年度社團評鑑參考項目,請各社團加強清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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