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114學年度社團負責人、校內指導老師證書及校外指導老師感謝狀
本校114學年度學生社團負責人、校內指導老師證書及校外指導老師感謝狀已簽准核發,發放領取方式如下:
1. 自治性學生社團負責人及校內指導老師證書:以「公文交換」方式傳送至各系所或單位協助轉發個人收執。
2.自願性學生社團負責人證書及校外指導老師感謝狀:請各社團負責人至課外活動組領取,並協助將感謝狀轉送校外指導老師收執。
若於7/20尚未領取之社團,將會放置於課活組門口各社團信箱內。(未於7/20前自行領取簽收者,遺失恕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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