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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社師申請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社團校外指導老師申請書

本社申請校外指導老師資料如下表,如奉核可,依本校講師費發放標準請領指導老師鐘點費(每週2小時為上限)。

核可後將於例行上課開始前提出活動申請,並於上課後核實報支鐘點費。本社保證向學校請領之指導老師費用均為屬實,如有違背,願負法律上之責任,並繳回所有溢領之金額。

例:社師的A123456789
例:社師的19XX/01/01
社師的聯絡方式


如果否請說明

申請同意書(請社師簽章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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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碼圖片 驗證碼語音播放器
備註:
1.請社團務必於規定時間(依公告)內提出申請(其他時間不受理),核定後非重大原因不受理更換。
2.校外指導老師若為新申請者,如經審查通過,社團應請老師提供個人帳號資料表,以便查對資料與核銷經費使用。
3.校外指導老師線上申請書,資料請確實填寫完整,如因資料登錄不實與錯誤,申請結果請社團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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